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箴22:9

「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,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。」(箴22:9)
「她張手賙濟困苦人,伸手幫補窮乏人。」(箴31:20)
「(我所揀選的禁食......)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,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,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,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?」(賽58:7)
「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」(徒20:35)

眼目慈善的人,他們眼光看到別人的需要,例如窮人需要食物。賙濟困苦人和幫補窮乏人,也是箴言第31篇裏對「才德的婦人」描述的特質之一。以賽亜書說,神揀選的禁食,目的之一是行善。保羅不是富有人,卻用兩隻手常供給他和同人需用,為要示範主耶穌所說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。這「福」在於:
~ 不專注在自己的不足,而是專注在自己的有餘可以怎樣補別人的不足上,這發現是令人喜樂的;
~ 能發現許多恩典;
~ 有感恩的心;
~ 不受自我中心捆綁。

求主帶領我們將眼光放在自己的有餘上,也為我們做慷慨的心,能用以給不足的人。求主給我們感恩的心,常發現祂的豐富恩典,不受自我中心捆綁,真正體會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,從中得喜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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